close

 作者:黃泰豪

 

 

中國大陸政府目前從舉辦文人創意產業國際發展論壇,以政府的力量主導強力推動,再透過大型傳媒公司和國家級的公關公司「文網」來執行籌辦,另由中國傳媒大學設立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中心,在大陸政府的全力支持下該中心已是北京中央政府在制定大陸文人創意產業發展相關政策的重要智庫之一,從產官學三方的緊密的合作,可看出未來中國大陸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實力將不容忽視。

 

台灣在經濟的發展過程中,雖曾因為過去的「製造優勢」,創造了台灣的「經濟奇蹟」,不過隨著全球經濟的數位化、全球化的風起雲湧,不論是資金、人才或是資源的全球性流動,已經讓台灣的製造優勢被其他新興開發中國家所取代,尤其是對岸的中國大陸,在邁入知識經濟的時代,台灣製造的商品因為缺乏特色而逐漸失去競爭的優勢,這個危機讓台灣不得不尋找另一條新的出路。將台灣的智慧與文化結合新的創意,應用於產品設計或商品特色中,成為台灣許多產業的新生機。台灣行政院自2002年政府積極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並於2007年發表《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列入重點發展項目。

 

中國大陸文化創意產業現況發展 

中國大陸將「文化創意產業」的範籌訂定為:新聞、出版發行和版權、廣播電視電影、文化藝術、網路文化、文化休閒娛樂及其他文化等七大類,後另以文化相關產業包括之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及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銷售」二大類,合計九大類;2001年將文化產業納入全國「十一五規劃綱要」;2006年「中國國家統計局」指出:全國共有346,000個文化產業單位,從業人員有996 萬人,產值達 3,440 億人民幣,佔GDP2.1%;將2006年定為「創意經濟元年」,將文化創意產業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94-2003核心文化貨品與服務的國際貿易趨勢報告》指出:主要全球文化貨品,已從一九九五年以前的美、日、德、英、法五強爭霸,發展到美、英、中構成全球文化輸出國的「三巨頭」;2002年英國是全球最大文化貨品輸出國,總金額 85億美元,美國第二,總金額 76 億美元,中國大陸第三,總金額 52 億美元,三國輸出的文化貨品占全球文化輸出總額的40%。

 

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現況發展 

台灣政府自2002年積極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納為國發重點計劃10大計畫之一以來,在政府與民間的攜手努力下,自2002年至2006年,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由新臺幣4,353億元提高為新臺幣5,862億元,從業人數由162,436人提高為207,785人,產值年平均成長率7.73%,較同期GDP平均成長率3.7%為高,顯見民間企業的參與日趨活絡。

 

為使國際社會了解台灣的創意設計能力,建立國際知名度與地位,於2003年至2007年期間,協助台灣優良設計產品參加德國iF、reddot、美國IDEA及日本Good Design等國際知名設計競賽,總計450件獲獎,並摘下10件首獎或金獎等榮耀,促使臺灣成為亞洲得獎之冠。同時多年來持續辦理之「台灣設計博覽會」及「新一代設計展」,已成為設計界的年度大事,其中「台灣設計博覽會」是目前台灣規模最大的設計推廣平台,五年來進場參觀人數已達118萬人次。更將於2011年舉辦「世界設計大會」,屆時可吸引全球超過60個國家、2,000名設計專業人士來台灣參與設計大會,進而達到提升台灣於文化創意產業於國際知名度。

兩岸的文化產業政策的比較

(一).               中國大陸的文化產業政策

 

1.          文化產業的分類

 

A.         文化服務:新聞服務、出版發行與版權服務、廣電服務、文化藝術服務、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閒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等七大類。

B.         相關文化服務: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等二大類。

合計為九大類,並將以上各產業類別分別與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廣電總局、信息產業部、國家旅遊局等主管業務對應。為適應地方產業之特殊性,例如:香港的「文化及創意產業」分為:廣告、建築、漫畫、電玩、電影、藝術與古董、音樂、設計、時尚設計、出版、表演藝術、軟體與資訊服務業、電視等十三類;

 

而上海的「文化及創意產業」則分為:研發設計、(工業、工藝美術品、軟體、服裝、產品、包裝、電腦動畫、廣告、研究與試驗發展等);建築設計(工程勘查、建築裝飾、室內設計、城市綠化等);文化傳媒(文藝創作表演、廣播、電視、電影製作、音像製作等。包括九個種類行業);諮詢策劃(市場調研、證券諮詢、會展服務、市場調查等。包括九個種類行業);時尚消費(休閒體育、休閒娛樂、美髮及美容設計、婚慶策劃、攝影創作、娛樂遊戲、旅行等)五大類三十八種類;

 

北京的「文化及創意產業」分為: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閒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銷售,軟體及電腦服務,設計策劃行業等十一個大類。

 

由上可知,中國大陸係依據地方文化產業特色與需求,規範文化產業之類別與發展策略,換言之,不僅重視地方文化產業的需求與發展,更尊重其對產業類別與地方性的規範。

 

2.          文化產業政策

 

A.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推動文化產業的研究與開發

 

(1).     重點財政支持:對於具有示範性、展現民族特色和國家藝術水準的民族藝術和高雅藝術,歷史文化名城和文物遺存豐富的地區都列為重點財政支持之專案。

(2).     調整投入結構,改革投入方式:總體上保持不斷增長的基礎,逐步減少固定投入比例,增加動態投入比例,從對文化事業單位及從業人員,轉為以項目投入為主。

(3).     建立和完善政府採購制度:對有特殊要求和重點支持的文化活動、文化設施建設科研課題,執行招標和仲介評估等施行制度。

(4).     設立國家藝術發展基金:專項撥款對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徵收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社會捐贈及其他收入,協助國家倡導、扶植和重點支援項目。

(5).     獎勵優秀文化產品和專項表現:對於創作、演出優秀的節目和設置優秀影視片的團體及個人給予獎勵。

 

B.         落實並完善文化產業有關稅費優惠政策:(1)土地和稅收的優惠;(2)稅利返還;(3)差別稅率等三項政策。

 

C.         鼓勵規模經營和專業化協作:促進文化產業各行業形成適合自身特點的組織結構,形成合理的法人結構和經營管理制度及開放性的創新發展機制。

 

D.         鼓勵合理競爭:不適合政府職能的交給行業協會去辦理,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E.          拓寬投資融資管道:對文化項目提供利息補貼、墊付利息等信貸優惠措施,廣納社會資金積極地拓寬企業贊助文化事業的領域和管道。

 

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教授金元浦指出:從2009年開始的未來15年,是中國極為重要的關鍵。中國要把建設創新型國家作為面向未來的重大戰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增長方式、提高國家競爭力的中心環節。國家創新體系,不僅包括科技創新,也包括文化內容創新。當前在中國蓬勃興起的文化創意產業,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未來中國發展的發展方向是:創意中國、內容中國、文化中國、創新型中國;當前的創意產業的推動,在社會生活中,影響新生的產業類別的發生、發展和壯大,並推動傳統文化產業的變革。

 

(二).               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政策

 

台灣政府之行政院文建會於1995年「文化產業研討會」中提出「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作為社區總體營造的核心概念之一,當時「文化產業」仍屬傳統、鄉村型的初級產業思維。2002年「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文化創意產業」以產業鏈的概念,重新定義產業價值,依據計畫內容,由經濟部、教育部、行政院新聞局和文建會等部會分工執行。文化創意產業政策推動之依據,包括:(一)2000年「文化白皮書」之「改善文化行政機制,預算以百分之二為目標」之原則;(二)2006年立法院會期行政院施政方針報告,整合全國文化設施,建構文化生活圈,均衡城鄉發展,落實全民文化參與運動,實踐文化公民權;提昇藝術文化產值,創造商業效益並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之宣示;以及(三)2007年新春文薈總統「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以促進台灣與國際接軌」之致詞等。

 

1.          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分類

台灣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中,將文化創意產業定義為:「源自創意或文化累積,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及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之產業類別」。分別有「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文化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創意生活產業」及「數位休閒娛樂產業」等十三大類。

 

2.          分工執行的相關部會

A.         成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組織

成立行政院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指導委員會、經濟部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經濟部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辦公室。

B.         培育藝術、設計及創意人才

(1)培育藝術與設計人才養成教育;(2)延攬藝術與設計領域國際師資;(3)藝術設計人才國際進修;(4)藝術設計人才國際交流。

C.         整備創意產業發展的環境

(1)成立國家級設計中心;(2)規劃設置創意文化園區;(3)協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創業;(4)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

D.         促進創意設計重點產業發展

(1)商業設計;(2)創意傢俱設計;(3)創意生活設計;(4)紡織與時尚設計;(5)數位藝術創作;(6)傳統工藝技術。

E.          促進文化產業發展

促進各項產業,如:(1)創意藝術產業;(2)創意出版產業;(3)創意影音產業;(4)本土動畫工業之發展。

 

3.          文化創意產業後續推動措施

自2008年起至2011年,文化創意產業之後續推動事宜,將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新聞局及經濟部等部會,納入相關計畫共同推動,以協力並舉:

A.         文建會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第二期計畫」:(1)強化產業環境發展計畫;(2)工藝創意產業發展計畫;(3)創意文化園區推動計畫。

B.         新聞局推動「振興流行文化產業方案」:(1)流行音樂產業衝刺計畫;(2)圖文出版產業衝刺計畫;(3)電影產業服務業衝刺計畫;(4)電視產業衝刺計畫。

C.         經濟部推動「設計產業翱翔計畫」:(1)協助傳統產業提升設計附加價值;(2)協助科技產業全球設計市場運籌;(3)協助設計服務業開發市場;(4)促進設計研究創新應用;(5)強化國際設計整合人才;(6)推動臺灣設計國際形象。

文化創意產業政策,旨在活化民間的文化力量,使文化多元發展,共存共榮;增進

 

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前瞻

(一).               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前瞻

文化創意產業已逐漸成為左右各主要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產業,其在各國經濟發展的影響力與重要性,可見一般。對於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前瞻,必須消弭文化產業發展的障礙,解決創新之結構性問題:

1.          全面建構指導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以有效擴大產業營運效益。

2.          降低行業限制,使人才資金、技術訊息等文化產業資源充分有效利用。

3.          必須加強現代訊息科技產業,逐步降低傳統文化產業占比,以合理化產業結構。

4.          產業規模小且分散,創新能力必須加強,以達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之目標。

(二).               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前瞻

欲提升創意產業行銷及縮短學校教育與時代需求的差距,宜由教育著手。因此,整合大學院校相關系所、區域產學合作中心、研發設計中心及創新育成中心,建立合作基礎;進而以「區域文化互動」之核心,透過區域產業互動,形成長期自我成長群體,不失為培養熟悉文化藝術及創意產業人才之可行策略。加強企業與文化創意工作者的溝通,有利於上、中、下游的需求與供應鏈之連結,進而通暢文化創意產業產品之行銷,期以達成理論與實務密切之結合。文化產業政策亦可透過文化經濟學和文化產業國家創新系統之概念,構築文化產業發展的願景,促成文化創意產業的群聚效果,研訂周延的區域產業政策,結合產、官、學、研四方之力量與資源,發揮政策效益,更應順應世界潮流,讓文化作為核心,帶動周邊的領域與產業的發展。

 

中國自1978年的第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改革開放,迄今已歷三十年整,經濟發展獲得空前的增長,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2000年國內生產總值已突破1兆美元,且不斷躍升,人均GDP也超過1,000美元,2007年上半年,GDP成長率達11.5%,預計2008年GDP成長率仍將達10.8%。其文化產業迅速發展崛起,國民經濟大幅成長,社會的發展成果豐碩。加上全面開放,促進國際交流,文化產業強力帶動經濟發展,因此,如何促進兩岸的互惠交流,經驗分享,創造雙贏,極待近一步的學習與努力。

文化建設需要政府高層的重視,中國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文化設施建設下,不斷加大投入,大中型文化設施逐步完成興建,成為吸引國際目光的美學新地標。北京國家大劇院、剛開工的國家博物館、國家圖書館結合數位科技,又將在最近綻放異彩,中國國家話劇院也積極籌劃興建與梅蘭芳大劇院同為發揚傳統文化藝術的具體作為,北京2008 奧運會與上海2010 世博會,將為此二代表性城市,揭開完全不同於往昔的城市風華。此些重點文化設施的興建,不僅帶動地方的經濟繁榮,更樹立國家的文化新形象,也將成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最佳載體,文化藝術氛圍在社會中蔓延擴散,社會中的創意階級找到發揮才華的舞台,人才得以學用合一,這是落實藝術人才培訓,孕育藝術種子的新文化治理模式。

文化產業政策不僅為提升產值與競爭力等經濟面向的考量,更應以建構「公民社會」的創造性作為政策目標,達成「經濟成長」、「增加就業」、「文化提升」之需求。同時,使公部門施政能納入文化思考與美學概念,從概念推廣、人才培育及環境整備,重視文化公共參與,產生對文化認同的原動力。當文化融入民眾共同的生活記憶時,所有因文化活動產出的產值與需求,都將構成邁向「文化公民社會」的重要元素,也能達成文化治理的目標。從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政策觀點,比較兩岸文化產業之行政組織、文化產業之政策規劃,省思兩岸的文化治理模式與議題,期盼兩岸未來之文化產業之發展將有更多互相學習與合作之機會,以達共榮共存之大中華文化產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泰豪 的頭像
    泰豪

    數位內容學習分享

    泰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